为庆祝65周年国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用艺术的笔触全面展现我校校园文化特色、师生精神风貌和教育教学成果,激励和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以更加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开拓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和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南航梦”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举办“师生共筑南航梦“主题书画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笔墨飘香贺国庆,光影追梦寄深情,以“中国梦”、“南航梦”为作品主题,展现我校师生员工爱国、爱校、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展现我校师生员工多姿多彩、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活。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
三、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
(1)种类不限(毛笔、硬笔、篆刻等),字体不限(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
(2)作品紧扣主题,可为诗词、励志警句、名言和与南航文化相关的内容等;
(3)书法作品规格不大于六尺整张, 以竖式为宜,纸张种类不限;篆刻不少于六方,其中附1-2方边款,印稿应贴或印于2×3尺宣纸(竖式)上。
(4)作品可为原创或临摹。
2.绘画类作品
(1)作品紧扣主题,可为国画、水彩、素描、油画、速写、漫画(可单幅或短篇),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
(2)尺寸可根据自身排版而定,但不得小于A4纸,国画最大长度不超过4尺,油画不超过70cm×80cm,素描、漫画不超过68cm×68cm,水彩画不超过55cm×75cm,纸张种类不限;
(3)作品可为原创或临摹。若作品内容中既有书法又有绘画,分类时归入绘画组。
3.摄影类作品
(1)体裁、题材紧扣主题,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并自拟标题。
(2)新闻纪实作品要求所反映的人和事必须真实,作品允许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
(3)内容说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作品拍摄的时间、地点,作品中所表现人物的姓名、身份和所表达的创作思想理念。组照作品请按照顺序标明。
(4)报送作品须报送原始电子文件(照片、底片的扫描件)。作品文件为JPG格式,长边3500像素以上,像素不小于800万,每幅作品文件量不小于2M。
(5)须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允许用图片编辑软件润饰图片或制作特效。
(6)凡选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问题,请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4.作品数量
每位作者每类作品提交不超过2幅,每件作品均须填写书画摄影作品展报名表(见附件)。
四、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将成立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工作办公室,组成三个评委小组,分别对本次活动的书法、绘画、摄影三类作品进行评选。评选时间为10月中旬。
2.本次活动将从入选作品中按照书法、绘画、摄影三类, 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颁发证书。特邀作品不评等次。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日期:9月20日
2.作者请将作品及按要求应附的相关资料送如下地点:
(1)在校教职员工作品请提交到校工会
地点:西苑教工活动中心四楼
联系人:戴 扬 电话:84891372 邮箱:455456387@qq.com
(2)离退休教职员工作品请提交到离退休工作处
地点:西苑教工活动中心三楼
联系人:吕晶淼 电话:84892432 邮箱:441537202@qq.com
(3)学生作品请提交到校团委
地点:将军路校区艺术中心二楼 明故宫校区一食堂四楼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万 千 电话:52113085 邮箱:543327065@qq.com
(4)校友作品请提交到发展联络处
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1028
联系人:刘 勇 电话:84892423 邮箱:924994724@qq.com
附件:“师生共筑南航梦”主题书画摄影展报名表
通知链接如下: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校团委
发展联络部 离退休处 艺术学院
2014年6 月 24 日